
为切实做好全旗人民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现将相对静默期间就医流程公布如下:
一、就医流程
(一)管控区群众急需就医时,由管控工作人员联系本辖区医疗保障服务团队医生,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初诊和研判。经研判可以确诊且病情轻微、通过口服一般药物可以治疗的,由管控工作人员负责配送药物进行治疗。
(二)经初诊和研判超出辖区医疗保障服务团队医生救治能力的,了解患者相关情况后,汇报对应的旗级医疗保障服务团队,寻求指导治疗;如处理无效需进一步诊疗的,由该辖区管控工作人员联系旗级医疗保障服务团队并告知该患者所在辖区管控政策,在保证闭环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转诊到旗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
(三)居住在苏木乡镇的居民需就医时,应在当地卫生院就诊。如当地卫生院无法救治的,由所在地嘎查村、苏木乡镇协调检查站负责人,到旗级医疗机构就诊。
(四)危急重症患者通过管控工作人员协调指挥部医疗防控组(旗卫健委),由指挥部医疗防控组指派120出诊救治。
(五)管控区人员需要购买药品时,由管控工作人员根据管控政策购买药品。
(六)就诊人员就诊时需填写《就诊证明与就诊证明回执》单,就诊人员持《就诊证明》只允许到管控工作人员联系好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结束后凭《就诊证明回执》返回管控区。医疗机构留存《就诊证明》,管控工作人员留存《就诊证明回执》。
二、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站、小区管控小组工作人员要根据患者病情的危重紧急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办法,确保就医渠道畅通。
(二)各医疗保障服务团队要做好相对静默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并及时逐级上报相关信息,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1.就诊证明
2.就诊证明回执
3.各级医疗保障服务团队联系方式
准格尔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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