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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育关怀,按照《湖南省卫生计委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的通知》,湘卫妇幼发【2018】1号文件要求,决定继续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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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家庭能享受免费助孕服务?
1. 原生育过子女,但现无存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的是原来生育过子女但均已死亡,现在没有存活的子女,不包括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孕不育症患者);
2. 夫妇一方为湖南省户籍,且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
3. 经诊断符合不孕不育症治疗条件。
注意: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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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有哪些?
优生健康教育、生育能力评估、生育指导、不孕不育症诊断、助孕治疗条件评估、孕前咨询指导、助孕手术治疗(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跟踪随访等再生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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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经费是多少?
人工授精助孕(含术前常规检查费)6000元/对夫妇;
试管婴儿助孕(含术前常规检查和解冻周期助孕费)42000元/对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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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或者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申请表》 ,经过村或社区初审后,报送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经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并开具《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介绍信》。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夫妇,携带好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介绍信》、身份证、结婚证到辅助生殖机构接受免费助孕技术服务。对象实施助孕技术服务前必须进行相关医学检查,具备助孕治疗条件者方可实施免费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助孕服务。
免费助孕服务是湖南省民生工程之一,是真正的利民、惠民的好事。关注“失独”及不孕不育家庭的生育问题,特殊家庭,特殊关爱!
编辑:刘亚琴 审核: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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