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卵卵子库(事关优化生育支持政策!日照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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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年前 (2023-05-08) 上海试管婴儿 32 0

4月26日上午,市新闻办召开《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3月13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围绕目前国家和省级部署的重点工作

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

提出5大主要措施17项具体工作

一是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主要包括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取消社会抚养费和落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内容。

二是提高妇幼健康水平,主要从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出生缺陷防治和生殖健康等方面制定相关措施。

三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主要从完善托育服务政策体系、增加服务供给、加强服务监管几个方面细化相关措施。

四是降低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主要制定了包括增加假期、提高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标准、发放育儿补贴、开展免费课后服务等一揽子措施。

五是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主要包括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和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等内容。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

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问答

生育费用报销问题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市民对此很感兴趣,目前我市在生育医疗费报销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在提高新生儿医保报销待遇方面我市又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医保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发〔2023〕3号)的任务部署,从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和支持新生儿参保工作两方面优化政策措施。

一是优化调整生育保险政策。出台《关于调整日照市职工和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提高参保人员生育待遇标准,其中企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标准上浮1500元,达到顺产3500元、剖宫产4500元,产前检查费翻了一番达到1000元;灵活就业女职工、女居民生育医疗费分别增加了2500元和3000元,均达到3500元。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育,未享受生育和医疗保险待遇的,按照女职工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保障待遇。参保人在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顺产生育实现个人基本零负担。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是提高新生儿医保待遇保障。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相应待遇政策规定执行。新生儿出生即按照规定办理参保连续缴费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在正常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

刚才在发布词中提到,《实施意见》会针对缓解年轻人的生育负担出台一些举措,请详细介绍一下。

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介绍年轻人缓解生育负担方面的举措。

(一)突出卫生健康优势,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一是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夯实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水平。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科、儿科和儿童保健科建设。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关爱儿童健康。

二是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质控体系,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水平。深入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一站式”服务。规范产前筛查和诊断,推进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和产前诊断服务,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健全完善筛查、诊断、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机制。

三是优化生殖健康服务。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管,严格规范相关技术应用。加强生育咨询指导,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二)强化制度创新,发展“普惠+智慧”托育服务。

一是大力发展独立托育机构、托幼一体化机构、社区托育机构、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开展婴幼儿照护指导进社区、进机构、进单位、进家庭活动,提升托育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适龄婴幼儿入托率。2023年,市委、市政府将保育人员培训、婴幼儿照护指导进社区活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是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时,应同步配建一定比例的托班,实行托幼一体化管理,提高2—3岁婴幼儿入托率。

三是加强综合监管。对托育服务机构实施“信用+综合监管”,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三)落实生育支持措施,提高适度生育水平。

一是完善养育支持政策。选择按照我市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服务机构进行送托的,根据实际送托月数,按照二孩、三孩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300元、600元的标准为婴幼儿家庭发放育儿补贴。

二是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有关假期的规定。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三是全面落实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和租赁住房补贴。鼓励支持各区县、功能区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制定实施差异化公租房租赁和购买房屋等优惠政策。

教育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民生话题,请问这次《实施意见》出台,在减轻家庭教育负担方面有哪些举措?

教育系统主要通过以下三项举措,切实减轻家长负担和家庭教育成本。

(一)加强优质资源供给,推动基础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继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落实“建成即交”工作机制;积极认定普惠性幼儿园,落实好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力争到2025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是完善“市域统筹指导,县域落实推进”的义务教育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和乡村教育振兴专项行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快速提高新建校、乡村校、薄弱校办学水平和质量。

三是实施教育惠民,积极推动中小学校集中配餐提质升级,实现城乡、学段、学生“三个全覆盖”,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全面落实精准资助,做好困境学生帮扶解困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与财政、扶贫、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络,在资助政策宣传、资助目标精准认定、资助资金精准发放、完善各类教育资助管理体系等方面下大功夫,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全覆盖。

二是以特殊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基础,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免学费、助学贷款等各类学生资助金,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三)巩固“双减”治理成果,减轻家庭教育支出负担。

一是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是持续推动课后服务优化升级,拓展课后服务资源支撑渠道,建好课后服务“课程超市”,丰富课程内容、提升课程质量,不断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是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登记工作,持续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推进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来源: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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